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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残疾人信息核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从2012年实施以来,全面实现了“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政策目标,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是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中,可以长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仅有的群体,为切实保障残疾参保人的切身利益,我乡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重度(认定为一、二级)残疾人、轻度(认定为三、四级)残疾人做好摸底排查,核查并落实残疾人未代缴与未享受养老补助情况,合并落实,分类处理,做到不重不漏。
一是对符合参保条件而未参保的残疾人,登记造册,讲清政策,鼓励参保。
二是对残疾人未代缴与未享受养老补助(两类都是已进入城居系统)的情况以及对残疾人级别有错误、遗漏的情况进行登记,收集相关资料,及时将残疾信息录入系统。
- 日期:2019-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