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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新时期“枫桥经验”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
2018年7月,祥云县司法局、中共祥云县委祥云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发扬新时期“枫桥经验”,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把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切实做好信访苗头的排查预警,狠抓信访矛盾的调处化解,广泛深入地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确保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抓实基层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充分发挥乡镇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的工作优势,抓好基层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在各乡镇设立祥云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原则。做到源头控制和化解,将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当地。
二是提高全县公共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律师陪同领导接访,帮助化解信访问题。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信访联动工作体系,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打消群众对法律与政策适用疑虑,强化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功能设置,让涉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三是强化工作队伍建设。为把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结合到信访工作中,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极大提升群众的幸福感。配齐了县信访部门、各乡镇调解工作室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团队的专业优势,保障了办公地点,配备了办公设备,为最大限度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提供基础保障。
四是有效分类化解信访问题。建立信访矛盾化解会商工作制,分类处置,不适合人民调解的信访案件按照信访程序处理,适合人民调解条件的,多部门研究调解方案,及时开展调解化解,法律服务全程跟进。
- 日期:2018-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