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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文明办检查指导宾川文明创建工作
5月4日,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文明办主任何尹全深入宾川检查指导“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检查组分别深入宾川县纪委、鸡足山风景旅游区2家单位,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宾川县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并提出了意见建议。指出,宾川县历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此次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2家部门均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在创建工作中形成了“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域辐射”的创建工作格局和“人人争当文明职工,上下共创文明单位”的良好氛围。要求争创“全国文明单位”部门,要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加强创建氛围营造和创建成果展示;要认真逐项对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13项内容,规范标准,查缺补漏,找准差距,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创建工作资料;要注意总结创建过程中好的思路举措和特色亮点做法,做到创建工作和本职工作有效结合,推动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要加强学习先进创建经验,多向已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州级部门学习借鉴,沟通交流;要加强创建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良好氛围。
据了解,“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是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评选活动,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奖项。
(通讯员 赵敬洪 )
- 日期:2017-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