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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将立法规范市民文明行为
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了《<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方案》明确,将通过立法手段规范市民文明行为,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
昆明市将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及起草工作办公室,在深入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的同时,还将赴外地先进城市开展立法工作调研,学习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做法及管理办法。形成《条例(征求意见稿)》之后,将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学者召开咨询论证会,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计划,议案及《条例(送审稿)》、说明拟于今年下半年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的制定和出台,将弥补昆明市目前在文明行为促进综合性立法方面的空白,消除文明行为认知领域的盲点和误区,让社会文明没有“法外之地”。
记者 唐丽(昆明日报)
- 日期:2019-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