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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各消协今年一季度受理投诉3148件 教育培训类问题突出
讯 (记者 彭锡)4月9日,云南省消协发布今年一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各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148件。其中,教育培训类问题较为突出,共接到消费者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76件,主要集中在合同、售后服务、质量、价格等方面。
报名参加培训班 商家私自更改时间
消费者张先生于2017年10月在阳光美语英语培训班为自己的孩子报名培训,学费2500元,材料费689元一共消费3189元,当时与商家约定的培训时间为星期六。可是在交款后,商家却不与他商量私自更改培训时间。由于小孩还在上其他的培训班,上课时间有冲突,不能到班参加培训,张先生认为由于是商家单方面私自更改了培训时间,要求商家退还自己的培训费。
经多次和商家协商,商家同意退还2500元的学费,但材料费不退。2017年11月,张先生向玉溪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商家把689元的材料费退还给自己。2017年11月22日,经过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同意退还张先生689元材料费。
云南省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起投诉是明显的售后服务问题。这类服务投诉主要表现在私自更改培训时间、更换培训教师,不履行培训承诺等。
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还包括合同问题。主要表现在消费者报名培训后,因各方面因素不想再参加培训,单方面取消合同;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培训服务与宣传内容不一致,从“一对一辅导”变成“一对多授课”;价格问题。主要表现在收费项目与标价不一致,计费方式不透明等。
要签订书面合同 依据合同维权
近年来,云南各种培训机构层出不穷,一方面满足了消费者学习提高的需求,但也使得培训教育的投诉量居高不下,消费者面对“一对一名师辅导”的动人宣传和培训教育退款难的现状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在报名参加培训班前,消费者应深入了解培训机构的经营资质、办学许可、师资力量、相关配套设施、售后服务等情况;
理性分析判断培训机构发布的宣传信息,不能听取片面之词,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可以申请先体验一下培训课程,切勿冲动报名;
消费者在决定报名参加培训之后,在缴纳培训费用时,可先申请交纳部分定金,尽量避免一次性付清培训费。一定要与相关辅导机构签订书面合同,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生消费争议,以便依据合同维权。
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首先应与培训机构协商,如不能解决,应当收集好付款发票、合同等有关证据,向12315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 日期:2018-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