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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尾乡、团结乡、宝丰乡集镇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云龙县苗尾乡、团结乡、宝乡集镇规划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公告如下,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一、苗尾乡集镇规划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1.商服用地:Ⅰ级,682元/㎡;Ⅱ级,502元/㎡;Ⅲ级,364元/㎡。
2.住宅用地:Ⅰ级,522元/㎡;Ⅱ级,380元/㎡;Ⅲ级,216元/㎡。
3.工业用地:Ⅰ级,无工业用地;Ⅱ级,250元/㎡;Ⅲ级,174元/㎡。
4.公共服务项目用地:Ⅰ级,322元/㎡;Ⅱ级,288元/㎡;Ⅲ级,200元/㎡。
以上价格成本不包括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二、团结乡集镇规划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1.商服用地:Ⅰ级,628元/㎡;Ⅱ级,466元/㎡;Ⅲ级,330元/ ㎡。
2.住宅用地:Ⅰ级,594元/㎡;Ⅱ级,379元/㎡;Ⅲ级,203元/㎡。
3.工业用地:Ⅰ级,无工业用地;Ⅱ级,240元/㎡;Ⅲ级,164元/㎡。
4.公共服务项目用地:Ⅰ级,310元/㎡;Ⅱ级,276元/㎡;Ⅲ级,189元/㎡。
以上价格成本不包括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三、宝丰乡集镇规划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1.商服用地:Ⅰ级,676元/㎡;Ⅱ级,500元/㎡;Ⅲ级,352元/㎡。
2.住宅用地:Ⅰ级,485元/㎡;Ⅱ级,316元/㎡;Ⅲ级,187元/㎡。
3.工业用地:Ⅰ级,无工业用地;Ⅱ级,227元/㎡;Ⅲ级,151元/㎡。
4.公共服务项目用地:Ⅰ级,294元/㎡;Ⅱ级,261元/㎡;Ⅲ级,173元/㎡。
以上价格成本不包括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特此公告
云龙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2日
- 日期:2018-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