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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永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会议决定,永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4日至7日在县城召开;审议通过《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决定报告人;审议通过《永平县人大常委会“三问一评”工作监督暂行办法》;听取和审议《永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扬2018年度优秀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决定》;审议县人民政府人事免职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伟军要求,要提振精神,认真筹备会议,按照会议筹备各工作机构的职责任务,对照时间节点,抓紧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要创新思想,加强监督时效,确保人大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依法行权的有效方式方法和途径,切实加强和创新监督工作,综合运用调查研究、实地检查、开展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以钉钉子的精神跟踪问效促落实,杜绝文来文往走过场,切实提高监督效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学璋、王瑛、赵国军、罗李及其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徐宏波,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依法列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刘程君到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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