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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开展河(湖)长制工作专项视察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县政协常委会根据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于4月26日组织驻祥云的州政协委员,部分县政协委员,县政协各专委室主任、副主任,县水务局、河长制负责人组成视察组,对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视察。县政协主席姚曙光,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梁启萍,县政协副主席罗珍铧、张晓源等领导参加视察。
当天上午,视察组一行先后深入到祥城镇象鼻村新象河、禾甸镇新泽村和旧邑村、刘厂镇中河段进行实地视察。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和实地交流,了解我县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下午,在县行政会务中心召开调研座谈会。县政协副主席罗珍铧主持会议,视察组全体成员,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人居办主要负责人,各乡镇相关领导参加座谈会。会上,县水务局、河长办等单位就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部分州、县政协委员围绕视察进行座谈并提出意见、建议。副县长茶智锦对下步河长制工作的工程治理和社会治理作了说明。姚曙光主席就此次专题视察作总结讲话。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河(湖)长制工作高度重视,成效明显,全县水质得到改善。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民心;各乡镇要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到河(湖)长制工作中,建立经费保障、保洁员等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要在工作中善于突破垃圾、污水治理等关键重点,形成社会氛围,真正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河(湖)长制工作是我县绿色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必须长期坚持;要形成系统化、常态化的督查、考核、宣传机制。
- 日期:2019-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