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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依法施政促和谐
近年来,祥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要求,认真落实五项举措,用法治建设大成效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经济的平稳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2012年,祥云县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法治先进县”,2013年荣获“云南省先进平安县”称号,2018年荣获创建全国“法治县”先进单位。
一、建机制,谋长效,依法治县形成新格局。一是健全完善《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和《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一并部署,综合考核。二是建立健全法治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祥云县依法治县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将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能力同干部晋职、晋升、奖惩相结合。三是编制完成并启动实施了《祥云县“十三五”依法治县规划》和《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制定下发了《祥云县法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合力推进法治祥云建设的工作新格局。
二、定制度,重落实,依法行政呈现新面貌。一是建立党委(组)定期学法机制和《祥云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切实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现常态化。二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机制,制定了《祥云县推行乡镇及县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三是制定了《祥云县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和《祥云县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县职业律师担任政府、企业法律顾问72家。四是继续完善领导接访群众制度,进一步建设好“政风行风直通车”等平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体察人民所急、所需、所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五是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六是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建立政情通报和听证会制度,深化政务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群众了解政务工作信息的渠道。七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公正与效率”原则,围绕“公正执法、执法为民”主题,落实执法责任,改善执法环境和条件。
三、抓改革,促公正,法治创建迈出新步伐。一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司法责任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二是启动实施了全省未成年司法项目试点和下庄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基层
派出所完成警务资源整合。三是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目前,全县139个村委会(社区),其中1个社区(下庄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3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2个村被命名为州级“民主法治村(社区)”,逐步走出了“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新路子。
四、扬法治,树信仰,全民普法取得新成效。一是制定了《祥云县关于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祥云县“分类普法”实施意见》,推动相关部门分别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制度。二是在祥云电视台设立《法治祥云》电视栏目,对全县范围内重大典型案(事)件进行深度采访宣传报道。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全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制定下发了《祥云县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意见》,投资20多万元打造了以祥和广场为中心的法治文化宣传圈,强力打造祥云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提升改造工程,切实将法治惠民深入群众,融入基层。
五、强服务,惠民生,将法治创建引向深入。一是加强政府管理创新完成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9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二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通过建立健全便民服务长效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平等法律保护,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三是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包案、大调解”活动,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四是着力打造“阳光政府”。通过进一步推行“四民工作法”、村(居)民小组议事规则,将法治创建工作成效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考核。五是规范和完善群众问政渠道,拓宽为民服务渠道。继续办好96128政务服务热线,惠民在线和行风热线节目等活动,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祥云县司法局
2018年8月20日
- 日期:2018-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