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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卓有成效
近年来,祥云县政协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进民主监督组织化、程序化。
一、通过全会协商提出意见建议开展民主监督。祥云县政协在每年全会期间,组织委员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法检两院工作报告等,通过小组讨论或书面形式认真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在全会期间,全体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根据分管联系工作分别参加各委员小组进行协商讨论,有效增强了协商讨论的实效,进一步提升了委员履职的积极性。在每届全会期间组织界别联组会议,邀请县委书记、县长和全县实职县处级领导与各界别委员共聚一堂,集中听取各界别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四年来,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重点工作共开展协商19场次,18名委员代表界别在界别联组会上发言,提出各方面意见建议供县委、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决策参考,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二、通过提案办理开展民主监督。提案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种比较规范和有效形式,也是政协委员议政建言、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县政协高度重视做好提案工作,特别重视发挥提案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中的作用,采取了一些积极有效措施,推动了提案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一是全会前提前通知,请全体政协委员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优质提案。并组织职能部门对提案进行严格审查。二是对审查立案后的提案,由县“两办”牵头统筹,组织召开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参加的县政协提案交办会,高位交办。三是每年选择10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全县工作重点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分别由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提高提案的办理质量和效果。四是积极制定和落实提案提办质量“双向评议”制度,有效推进了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五是对提案办理单位进行适当地抽查和评比,并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既加强了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民主监督,又促进了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四年来,审查立案提案达777件,立案提案办理回复率达100%,满意率达98%以上,提案落实率稳步提升,2016年达71.77%。其中,落实离职离任村干部定期生活补助、新增县城社区、开通工业园区公交专线、组建儿童医院、新建县城北片区农贸市场、县城道路交通综合治理等一批关注度较高、提案较为集中的问题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得到有效落实。
三、通过专题调研视察开展民主监督。坚持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履职方向,坚持“社会所需、政协所能”原则,注重发挥委员主体责任,强化调研视察,突出社会服务成效。四年来,先后组织政协委员围绕象鼻水源林保护、脱贫攻坚、水网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专题视察8次;结合党政工作重点,精选课题,先后组织委员围绕“空心村”改造、县城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房地产业发展等方面,深入一线了解实情,开展议政协商共12次。根据调研、视察情况,形成调研视察报告20份,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为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出谋划策,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吸收采纳,部分报告被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通过社情民意和信息开展民主监督。通过社情民意信息,着重反映政协委员和各界别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看法和主张,以及提出的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对策建议。四年来,共向州政协和县委、县政府报送社情民意信息340多条,为推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当前农村医疗卫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临时用工劳务市场的建议和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建议等一批重点社情民意,分别受到原州委梁志敏书记、州政协李雄主席、州政府邹子卿副州长和县委王正林书记、县政府黑尚锋县长等领导同志的批示,受到州县有关部门的重视,有力推动了问题的解决和落实。
五、通过民主评议部门工作开展民主监督。开展民主评议部门工作,既是上级对政协工作的要求,也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四年来,祥云县政协以民主评议为助推,促进作风转变。先后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交通运输局等8个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被评议单位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六、以委员直接参与监督开展民主监督。支持政协委员作为相关部门特约监督员,参与专项监督工作,较好地发挥委员在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四年来,先后推荐政协委员500余人次,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的重大事项决策会议和部门组织的案件评查、民主评议、专题调研、公开招考等活动。同时,了解他们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支持他们从人民的利益和地方的发展出发,更好地代表政协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 日期:2017-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