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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公安:实施“人才强警”战略,打造过硬公安队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战略资源的重大判断。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公安人才对公安工作的支撑作用,2022年洛阳市公安局党委,以“严高快实”局训为引领,按照“党管人才、培养激励、建管并重、服务实战”的原则,深入实施人才强警战略,筹备建立了洛阳公安人才库,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坚持党管人才,突出对公安人才的政治引领
党管人才是公安人才建设的首要标准,也是人才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洛阳市公安局党委站位洛阳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切实增强公安人才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人才工作作为新时期构建“四个铁一般”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的重要举措和战略任务。市局自上而下成立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任组长,全面推进公安人才建设。“一把手”履行主官主责,将人才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协调、综合推进,把党管人才落到实处。在管理结构上形成了党委部门统一领导,政工部门牵头抓总,各警种、各业务单位主战,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营造了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环境。
坚持以用为本,建立洛阳公安人才库
针对实际工作中人才作用发挥不充分、整体战斗力不强等问题,市局以实用实效为导向,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洛阳市公安局人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将公安人才分为综合管理、执法勤务、警务技术三个类别,由高至低划分为领军人才、警务专家、岗位能手三个层次。明确领军人才需在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警务专家需在全市公安机关具有一定影响力;岗位能手能够高标准履行本职工作等评定标准。结合工作实际设置了推荐申报、资格审核、集中评审、民主测评、纪检审核、综合评定、公示入库的评定程序。
在公安人才评定中,全市公安机关共申报公安人才491人,为做到公平公正,专门从综合部门、各警种及离退休人员中抽调政治过硬、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业务专家组成集中评审组,从“专业素能、研究成果、实战经验、业绩成效、创新带动”五个方面对申报对象进行客观评分,综合评定。按照从严标准、优中选优、突出主业、服务实战的原则导向,共评定出首批公安人才158人,其中综合管理类27人,执法勤务类82人,警务技术类49人;领军人才7人,警务专家35人,岗位能手116人,在全市公安机关建立起了洛阳公安人才库。
坚持示范带动,提高公安业务的整体能力水平
在公安业务中积极发挥领军人才、警务专家的示范带动作用,挖掘培养潜力对象和青年人才,通过培育带动、师徒结队、业务送教、跟班学习等形式,以才育才、薪火相传,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公安人才队伍注入源头活水。目前,市局在建立人才库的基础上,已经初步形成公安人才带徒结对机制,传承技艺、提升业务,在公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次评定的领军人才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首批百佳刑警、享受公安部部级津贴的冯朝庆;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优秀人民警察、洛阳市技术能手韩作君;省部级专家能手李建营、谢东亮、姚宝巍、石亚波、王百瑞等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在刑事技术、电子物证、机动车查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出入境管理、案件侦办等专业领域积极开展传帮带,带徒授艺,建设高水平的业务团队,提高了所在专业领域的整体水平。同时,各警种及局直业务部门组织开展实战调研,梳理实际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卡脖子”问题,充分发挥领军人才的头雁效应,激发雁群活力,全面提高业务能力,满足公安实战工作需要。
坚持培养激励,激发公安人才队伍坚强的战斗力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人才服务实战的引领支撑作用,市局通过保障优先、待遇激励、政策倾斜、培养提升等,进一步增强公安人才的荣誉感、成就感和参与感,今年9月,市局专门举行公安人才证书颁发仪式,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武清为领军人才颁发证书,并勉励广大公安人才要深入钻研、孜孜以求,成为洛阳公安精神的忠诚践行者,肩负起砥柱中流的使命与担当。将能力突出、表现优秀的24名公安人才纳入市局优秀干部库。对工作业绩突出、作用发挥较好、作出重大贡献并考察合格的公安人才,在干部选拔中优先任用、优先晋升高级警长(警务技术主任)、优先评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优先享受同级一类值勤岗位津贴,并在表彰奖励方面重点考虑。经费保障部门对于公安人才开展的课题研究、项目攻坚、教学培训、实战演练等给予保障倾斜。邀请相关公安人才列席局长办公会及其他专题会议,对所属专业提出专业化、可行性意见,并对于专业领域内存在的问题提出督办建议。放手让公安人才把才华和能量充分释放出来,静心做学问、搞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坚持动态管理,保持公安人才队伍旺盛的生命力
动态管理可以有效激发公安人才创新活力、提升发展空间、实现优胜劣汰、推陈出新。坚持从业务能力、作用发挥、群众评价、工作表现等方面对公安人才开展日常考核评价,把评价结果作为是否享受激励保障待遇的关键要素,全方位调动公安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倒逼约束机制,对公安人才明确工作目标,压实责任,实行目标导向的“军令状”制度,推动形成人才库能进能出、层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正确导向。
所贵惟贤,所宝惟谷。洛阳公安将不断优化专业设置与人才管理措施配套,出台公安人才保障激励意见,让公安人才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为实现洛阳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洛阳市公安局 席林燕南)
- 日期:2022-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