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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财政局与明珠社区共商大理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在听取明珠社区、小区物业管理有关情况介绍后,管金堂局长就当前大理州财政局、明珠社区共同做好大理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做好宣传发动。要及时开展入户宣传和思想发动,使各小区住户对大理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有一个全新的深入认识,激发大家的内生动力和主人翁意识,形成主动参与、自觉参与的格局。要对2017至2018年相关工作进行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巩固和提升,不足的要及时改进,切忌临时突击、一阵风或推倒重来。二是做好协调配合。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紧密配合。州财政局作为挂钩单位,要加强指导、协调、帮助,在入户宣传、卫生整治、环境营造、文明劝导、部分硬件改善等方面主动帮助社区做好相关工作;社区要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州、市统一安排部署,抓好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所辖小区的监督管理;各小区要及时组建业主管理委员会,制定小区相关管理制度和公约,让每一名住户都知晓具体内容,自觉遵守,做到自治、自律。三是做好分类指导。要结合每一个小区的具体实际和特点,制定有差别的实施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如:滇源小区的重点、难点是一楼临街商铺的管理。要通过分类施策,提升工作实效。
李耀红副局长随后也提出了三条具体要求:一是要尽快组建业主管理委员会,已组建的但没实际发挥作用的,要尽快进行改选,住户较多的小区可在业主管理委员会下设各小组,小组长就是业主管理委员会成员。二是要尽快制定出台小区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如:临街商铺怎么管理,公共区域卫生怎么管理,过道楼道卫生如何管理,车辆如何停放等。三是当前要重点抓好宣传发动和卫生整治工作,要让每一名小区住户都知晓大理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发动小区住户参与其中,州财政局将以支部为单位积极参会到各项具体活动中,同时社区要紧紧围绕绿色、亮化、美化目标,针对各小区实际情况,拟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组建及制度出台、第一次宣传发动、实施方案拟定等工作原则上应于2019年4月底前完成。(第四党支部罗杰/文、第三党支部李松/图)
- 日期:2019-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