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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公告
云龙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第 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云龙县审计局于2018年11月至12月,对云龙县人民医院负责实施的传染病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云龙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房建设项目位于云龙县人民医院内,建筑面积1582平方米(含电梯),项目于2017年4月17日正式开工,2018年8月2日完工,同年8月4日通过竣工验收。
项目概算投资432万元,资金来源为云龙县人民医院自筹。截止2018年12月28日,项目审定完成投资总额623.87万元,实际到位500万元,实际支出414.6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要求建设,基本执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工程管理制度。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三方职能职责,工程资料基本齐全,手续基本完备。财务收支基本符合相关制度法规的规定,基本能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财务核算。但也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实际投资超概算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28万元
(二)需要关注的问题
1.实际完成投资超概算投资191万元
2.未按规定进行中介服务单位采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云龙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责成云龙县人民医院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实际完成投资超概算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要严格审批手续,对建设过程中确需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或扩大建设规模的,按程序报批;对未按规定进行中介服务单位采购问题,要求云龙县人民医院作为项目单位在今后实施的项目中应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依规选取服务单位。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及项目下一步注意的事宜,云龙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审计中发现部分成果性资料出具在合同签订前、合同无签订时间或合同签订滞后等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建设单位在今后建设工程实施中应严格按照合同法、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二是建设单位应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法规和采购管理办法,做到采购方式恰当、采购程序合规合法。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云龙县人民医院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1.28万元的问题,县人民医院据实办理了结算,并进行了相应调整。
云龙县审计局
2019年12月
- 日期:2020-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