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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招商合作局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云龙县招商合作局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对云龙县招商合作局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情况
云龙县招商合作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局机关内设2个股室。核定人员编制6人,实有5人,退休1人。年末拥有固定资产22.35万元。
(二)预算批复及执行情况
2016年预算总收入6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9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153.08万元,基本支出65.5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40万元,增长率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项目支出87.4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招商工作经费20万元,追加中国森林旅游节专项业务经费5万元, 2015年招商引资责任目标考核奖励资金60万元,2015年结转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2.49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虚列财政支出56143.43元。县招商局将2015年财政拨入项目工作经费56143.43元转入其他应付款,截至2017年2月24日未使用10033.33元作收缴省级财政处理。
(二)重复安排项目资金527000元。
2015年县财政拨入专项资金622000元, 2016年收工信局转入政府安排2015年招商引资和宣传片制作专项资金527000元,形成重复安排专项资金,该笔资金截止2017年2月24日还滞留在招商合作局账户上。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决定,对未使用的项目经费10033.33元的问题,作收缴省级国库处理。对重复安排项目资金527000元的问题,责成县招商局向县人民政府专题请示,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按规定用途使用该项资金。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议: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反映单位资金活动状况;规范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执行,不得高频率提取现金,尽量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确保资金安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招商合作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于2017年5月27日将收缴资金缴入省级国库;对重复安排527000元项目资金已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专题请示,请求将资金用途变更为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审计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结束。对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部采纳。
云龙县审计局
2019年12月
- 日期:202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