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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自查自验工作组对煤炭局开展检查工作
2018年10月16日,祥云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自查自验工作组对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中指出的“在煤矿整顿工作中,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环境保护措施部署不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对照要求,结合提出问题及相关材料,认真对煤炭工业管理局的整改问题进行了检查分析,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县煤炭工业管理局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在局务会上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分工定责,多次在周例会上对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对照下发环境问题整改措施,针对第一项制定开展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相关方案,将环境保护相关审核意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的要求。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出台了《祥云县煤炭产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环境保护专项方案》印发至相关单位、乡镇以及煤矿企业。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目标,制定了有效的工作措施,提出了全面的要求。确实将环境保护工作提上了重要工作日程,同时将环境保护相关审核意见作为一项重要准入关口。针对第二项将环境保护、林业、水利等部门按要求纳入祥云县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煤炭工业管理局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汇报,结合当前工作,按2018年国家煤炭最新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林业、水利等部门补充调整为祥云县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针对第三项将环境保护相关审核意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要加强对涉及煤矿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情况进行环境保护审查。对此我局在煤矿转型升级推进工作中严格把关,要求煤矿出具环境保护部门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查批复以及由水利部门出具的水利保持方案初步设计审查报告批复方可报州级审查确认。同时煤炭工业管理局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工作落实,在后续开展的煤矿复工验收、煤矿安全隐患检查中都联合环保、林业、水务部门共同参加。
下步工作中,煤炭工业管理局一是做好前期开展工作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二是完善支撑材料,体现具体做法、成效。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制定完善监管的计划、措施、方案。
- 日期:2018-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