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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
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17日,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抽查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个体工商户80户,发放宣传单200多份,出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个体工商户检查表(检查记录)80份,出具查封(扣押)决定书11份,依法收缴无证经营、经营假冒伪劣或过期烟花爆竹产品共计305件,涉及金额约12万元。
在检查中,共发现存在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82条,专项整治工作组当即要求零售户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时对隐患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整改完善,同时认真开展经营场所防火防爆、电器线路设备场所安全、网点标识及安全警示标志的自检自查自改工作,加大经营燃放注意事项的安全宣传告知工作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依法规范安全从事进货、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活动。
- 日期:2018-01-25